法官依法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法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审判权,包括参加合议庭审判或独任审判各类案件,办理引渡、司法协助等案件。
法官在审理案件时,必须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公正无私地办理案件,不能因个人利益或外部压力影响判决。
法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,受法律保护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。
法官享有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业保障,包括薪酬、福利、退休待遇等。
如果法官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。
法官非因法定事由、非经法定程序,不被免职、降职、辞退或者处分。
法官有权获得劳动报酬,享受保险、福利待遇。
法官的人身、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。
法官有权参加培训,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。
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在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,有权酌情作出裁判,或在多种合法的法律解决方案之间进行合理选择。
这些权利保障了法官能够独立、公正地行使审判权,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