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程序违法包括以下情形:
即在尚未收集到足够证据时就作出裁决。
在刑事诉讼过程中,未告知被告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享有的法定权利。
司法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应当回避的情况下未进行回避。
在侦查过程中超过法定时限进行询问查证,或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。
未经合法授权或超出合法范围进行搜查。
使用不正当手段诱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证据或作出陈述。
违反了由多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。
执法人员在没有取得合法执法资格的情况下进行案件调查或处理。
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,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。
在诉讼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影响案件公正处理。
在审判过程中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。
包括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严重程序违法情形。
这些情形均涉及刑事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程序性违法,严重时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和公民的合法权益。对于这些违法行为,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,包括发回重审、国家赔偿、行政处分以及刑事责任追究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