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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程序违法包括哪些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13 03:27:32    

刑事程序违法包括以下情形:

先裁决后取证:

即在尚未收集到足够证据时就作出裁决。

未告知相对人相关权利:

在刑事诉讼过程中,未告知被告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享有的法定权利。

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:

司法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应当回避的情况下未进行回避。

超时限询问查证,刑讯逼供:

在侦查过程中超过法定时限进行询问查证,或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。

非法搜查:

未经合法授权或超出合法范围进行搜查。

采用不正当方式间接诱导:

使用不正当手段诱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证据或作出陈述。

只有一名执法人员调查取得的证据:

违反了由多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。

执法人员未取得相应执法资格:

执法人员在没有取得合法执法资格的情况下进行案件调查或处理。

采取偷录、窃听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:

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,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。

采取利诱、欺诈、胁迫等不正当手段:

在诉讼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影响案件公正处理。

非法剥夺辩论权利:

在审判过程中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。

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:

包括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严重程序违法情形。

这些情形均涉及刑事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程序性违法,严重时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和公民的合法权益。对于这些违法行为,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,包括发回重审、国家赔偿、行政处分以及刑事责任追究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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