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人口流动证(通常称为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)的流程如下:
本人向所在村(居)委会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全员流动人口登记表》。
提交本人身份证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、与村(居)或单位签订的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》等相关材料。
村(居)委会进行登记备案,并将申请提交给户籍所在地乡镇(街道)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。
户籍所在地乡镇(街道)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,及时办理《婚育证明》。
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,应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。
如果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现居住地会发给当事人《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》,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。
如果是去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证明,需要携带身份证、数码照片回执等证件资料,填写《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》后,领取《受理回执》,并在10日后凭回执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受理派出所领取证件。
对于流动人员居住证明的具体办理程序,需要基于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认定,具体情况下在办理时还需要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,如果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办理的条件,那么公安机关是无法办理流动人口的居住证明的。
建议:
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尽早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(街道)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以确保及时办理《婚育证明》。
到达现居住地后,尽快到当地乡镇查验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以免影响相关手续的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