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诉欠款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原告需要准备一份民事起诉状,其中应包含原被告的个人信息、诉讼请求及理由和证据。
原告需将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,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。
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,会进行审查,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即受理,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。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法院会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。
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开庭传票。被告在收到后需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。法院还需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,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,调查必要的证据,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,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。
开庭审理时,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,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。之后进行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等程序,最终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,并依法作出判决。
法院在审理结束后,会依法作出判决。如果判决生效后,对方不还钱,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诉讼费一般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,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。败诉人负担诉讼费,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。
建议:
原告在追讨欠款时,应详细记录所有相关证据和材料,确保起诉状内容完整、准确。
在整个追诉过程中,保持与法院的沟通,及时了解案件进展。
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,应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以保障自身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