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包括中央政府、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、中央军事委员会及其组成部门等。
包括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地级市、县、自治县、市辖区、乡、民族乡、镇等。
如公安、教育、卫生、财政、税务、国土资源、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、交通运输、农业、林业、渔业、商务、文化、体育、科技等部门。
代表人民群众利益,维护人民群众权益,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的各种社会团体,如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。
包括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部门等。
如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、政党组织等。
这些单位都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部分,负责管理和执行行政事务,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。行政单位的人员实行公务员体制管理,经费、工资福利等全部由政府拨付。
建议在实际应用中,可以根据具体的行政管理需求和实际情况,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行政单位的具体类型和职责。